TLDR: 如果您有无法抵扣的增值税留抵额,必须使用适合您情况的表格,并与显示该留抵额的申报表一并提交。对于表格编号 3519-SD,须通过电子方式提交。根据您的税收制度或设立所在国家,适用特别规则。
无法抵扣的增值税留抵额退还
本内容涉及无法抵扣的增值税留抵额的退还。不介绍适用于所有增值税抵扣申请或所有纳税人类别的统一一般程序。
通常情况下,您应使用表格编号 3519-SD,该表格也标识为 CERFA 编号 11255,可在 impots.gouv.fr 网站获取。该表格尤其适用于采用正常实际营业额制度的企业、选择适用该制度的企业,以及在某些条件下须按月或按季度申报的农业经营者。
如果您适用简化税收制度,您的退税申请可能必须直接填写在该制度规定的年度调整申报表中。
应提交的表格和申报表
您必须在提交显示所申请退还留抵额的增值税申报表的同时,将申请提交给企业税务部门。
根据您的申报情况,尤其可能涉及申报表编号 3310-CA3-SD 或申报表编号 3517-S-SD CA12/CA12E。您必须使用与您的税收制度和相关期间相对应的申报表。
表格编号 3519-SD 必须通过电子方式提交。须履行增值税电子申报和电子缴税义务的企业,也必须通过电子传输提交退税申请。
证明文件
您必须附上银行、邮政或储蓄银行账户信息证明:
- 首次申请退税时;
- 或修改用于收款的账户时。
该账户信息证明必须与企业名称或正式授权代表的名称完全一致。
如果这是新企业的首次申请,或税务部门要求您提供时,您还必须附上采购和服务发票清单。该清单必须注明供应商或服务提供商、其地址、每张发票的日期和金额,以及相应的增值税金额。税款相关栏目的合计金额必须计算得出。
对于与购置固定资产相关的临时退税申请,您必须附上注明相关可抵扣增值税的原始发票。在简化制度下,此类临时退税须达到最低金额 760 欧元。
根据您的税收制度适用的期限
在一般制度下,与增值税留抵额相对应的申请应与相关年度一月份的申报表一并提交,或最迟于次年第二年的12月31日提交。
在正常实际制度下,年度申请应在一月份提交,针对上一日历年度。季度申请应在相关季度次月提交。当可抵扣增值税留抵额至少达到 760 欧元时,月度申请应在相关月份次月提交。
期限和金额规则根据税收制度及退税性质而有所不同。因此,您必须确认所使用的表格和申报期间与您的情况相符。
特殊情况
如果您在欧盟其他成员国设立,并申请退还在法国向您收取的增值税,则必须通过您设立所在成员国的电子门户提交申请。法国主管部门可能要求您提供补充信息,或向您设立所在国的行政部门索取这些信息。
如果您在欧盟以外设立,且在法国未开展应税交易,则必须使用表格编号 3559-SD。表格编号 3559-BIS-SD适用于在临时税务代表或临时税务授权框架下提交的申请。
对于由设立在其他成员国的纳税人提出的申请,首次补充信息请求必须在收到申请后的四个月内提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个月期限届满前,主管部门无须告知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