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 并非所有税收减免都适用同一规则。根据具体制度,如果您取得该财产或其用益权,并且继续履行仍然适用的承诺,您可以维持或继续享受相关优惠。
不同税收制度适用不同规则
共同纳税的夫妻一方去世,可能使已获得的税收减免得以维持,或使剩余期间的优惠得以继续享受。但具体条件取决于所涉及的税收制度。
当所有权转移或所有权分割源于死亡时,作为取得该财产的尚存配偶或其用益权持有人,如果您履行规定的承诺直至期限届满,则可以保留或继续享受相关优惠。该规则不会自动适用于所有税收减免。
对于《税法总则》(CGI)第199 decies E条规定的制度,您可以申请将剩余期间的税收减免转由您享受,适用相同的条件和方式。
法国海外投资
对于属于《税法总则》(CGI)第199 undecies A条的法国海外投资,夫妻一方去世不会影响已经享受的税收减免。
如果死亡导致不动产、份额或股份的所有权转移,或者导致所有权分割,只要您是该财产的取得人或其用益权持有人,就可以申请由您继续享受税收减免。继续享受的范围仅限于死亡之日尚未届满的期间,并且仍须遵守相同的条件和方式。
社会用途酒店式住宅
对于社会用途酒店式住宅投资,如果您是该财产的取得人或用益权人,可以申请在剩余期间维持税收减免。此时,您必须自行承担出租承诺。
如果您不继续承担该承诺,已由去世纳税人享受的税收减免可能会被追回。
如果死亡发生在税收减免分摊年度内,您可以将相应份额分配到共同申报表和个人申报表中。之后的年度,相应份额计入您的个人申报表。
如果死亡发生在税收减免已经抵扣之后、为期九年的承诺期间内,只要您履行将未配备家具的住房出租给社会用途酒店式住宅运营方的承诺直至期限届满,即可保留该优惠。
死亡年度及需核实的条件
对于死亡年度,尚未征税的利润和收入所对应的税款以夫妻双方名义确定。死亡之后期间的收入由您个人纳税。
如需维持或继续享受税收减免,请依次核实:
- 适用于该投资的税收制度;
- 您与该财产的关系:取得、完全所有权或用益权;
- 剩余期间;
- 仍须履行的承诺;
- 相关制度特有的条件。
现有资料无法确定一套适用于所有税收减免的统一程序、表格或期限。因此,您必须适用相关制度的规则,不能自动套用另一制度的规则。
信息内容不构成个性化税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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