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 在法国,出售主要住所的增值税免税,前提是房产在出售时确实是主要住所。该免税自动适用,还包括同时出售的附属设施,如车库或地下室。
免税条件
如果房产在出售时是主要住所,则出售主要住所的增值税免税。该免税自动适用,无需申报增值。房产必须在出售当天实际用作主要住所。
直接附属设施
免税范围还包括主要住所的直接且必要的附属设施,如车库、地下室或停车位,前提是这些附属设施与主要住所同时出售。即使附属设施出售给不同的买家,只要它们构成与住所不可分割的“整体”,免税仍然有效。
排除情况
如果房产在出售时出租、由第三方占用或空置,则不适用免税。此外,如果在出售前重新占用房产仅出于方便,而非真正打算长期居住,免税资格也会丧失。
特殊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如分居或移居国外,只有在特定期限内出售房产且房产未出租给第三方,才能保留免税资格。如果前配偶继续将房产作为主要住所居住至出售,双方均可享受免税,前提是出售发生在房产挂牌后的“合理期限”内。
房产挂牌前持续居住
如果出售发生在“合理期限”内,且房产在搬离后未出租或由第三方占用,则保留免税。此原则也适用于房产因灾害变得不适宜居住的情况。
同时出售的附属设施
主要住所的直接且必要的附属设施,如要享受免税,必须与住所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并同时出售。即使附属设施出售给不同买家,只要满足其他所有条件,免税仍然有效。
分开出售的附属设施
如果附属设施单独出售或在后续时间出售,则不适用免税,除非出售发生在主要住所出售后的“合理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