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单独纳税仅在结婚或签订PACS的当年可行,需在提交初始申报时不可撤销地选择。对于已采用财产分离制度且不住在一起的已婚夫妇,必须单独纳税。如果伴侣在前一年已签订PACS,之后彼此结婚,则无法选择单独纳税。
一般原则:联合纳税
已婚或签订PACS的伴侣默认采用联合纳税,适用于结婚或签订PACS的整个年度。此制度自动适用于家庭纳税单位中双方获得的所有收入。
选择单独纳税的情况和条件
您仅能在结婚或签订PACS的当年选择单独纳税。此选择适用于:
- 您的个人收入;
- 您在共同收入中的份额(如无证明,则按相等份额分配)。
该选择不可撤销,且必须在提交初始收入申报的期限内行使。
排除选择的情况
如果您在前一年已签订PACS,之后彼此结婚,则无法选择单独纳税。在这种情况下,联合纳税成为强制性要求。
强制单独纳税
对于采用财产分离制度且不住在一起的已婚夫妇,必须单独纳税。此规则适用于无论结婚或签订PACS的年份。
实际后果
选择单独纳税会改变应税基数:夫妇中的每一方申报其个人收入及其在共同收入中的份额。扣除上限(费用、减免等)将分别计算。
特殊情况和限制
如果您在结婚或签订PACS前有权享受税收减免,您可以在相关年度的个人申报中扣除相应份额,剩余部分可结转至联合申报。适用的上限仍为单身人士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