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的外国公司有哪些税收限制和规定?

由 Solvo 撰写 · 基于官方来源 · 发布于 2026年8月31日

摘要: 在法国的外国公司需根据其总部所在地、是否设有常设机构以及业务性质,遵守相关税收限制。主要规则涉及:在法国境内实现利润的分配推定、股息和分配利润的预提所得税,以及向不合作国家支付款项的扣除限制。总部设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EU/EEA)的公司可享受特定豁免,而区域外公司则面临更严格的监管,尤其是在缺乏反税收欺诈国际公约的情况下。


利润分配推定与常设机构

在法国,设有常设机构的外国公司需就其在法国境内实现的利润向非居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推定。此推定将触发对推定分配利润预提所得税,除非外国公司能证明利润未实际分配,或受益人总部设在法国。

豁免条件适用于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公司,前提是其需缴纳与法国公司税相当的税款,且无选择性减免或豁免。若外国公司适用较低税率,预提所得税豁免仅在优惠不涉及推定分配利润时有效。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外国公司将自动适用利润分配推定,并需缴纳预提所得税。但可申请重新核定预提税,条件是:


股息和分配利润的预提所得税

通过常设机构在法国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需申报在法国境内实现的利润并缴纳预提所得税,除非国际税收协定另有规定。此类协定可根据法国与公司居住国的协商条款,减免或取消预提所得税。


向不合作国家支付款项的扣除限制

总部设在不合作第三国的外国公司,其扣除款项将受到限制。具体而言,向这些国家实体支付的款项不得从法国公司税应税所得中扣除。此限制适用于《法国税法典》(CGI)第 238 A 条规定的所有款项,包括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服务费。


申报义务与不动产税收

持有法国不动产的外国公司需按不动产价值每年缴纳 3% 的税款,除非其居住国与法国签署了行政协助公约以打击税收欺诈或逃税。欧洲联盟法院(CJUE)的判例确认,在缺乏此类公约的情况下,该税款自动适用,以确保税收监管的有效性。


税务居所转移与未实现资本利得征税

将税务居所迁出法国的外国公司可能需对未实现资本利得立即纳税,而法国公司仅在资本利得实际实现时纳税。欧盟法院裁定,此差异化待遇可能构成对欧盟条约保障的成立自由的限制。


海运或航空公司的税收豁免

外国海运或航空公司在法国享有税收豁免,前提是其居住国对法国同类企业给予等效互惠豁免,并通过外交协议确认。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个性化税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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