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平台的申报义务有哪些?

由 Solvo 撰写 · 基于官方来源 · 发布于 2026年9月7日

TLDR:通过电子方式促成个人之间进行商品销售、服务提供或商品/服务交换/分享的平台运营商,必须告知用户其税务和社会义务,在每年1月31日前向用户提供上一年度交易的汇总文件,并每季度向税务机关申报交易情况。这些义务适用于法国和外国平台,外国平台需在法国税务机关注册以获得SIREN编号。

哪些主体需履行申报义务?

无论平台运营商的注册地在何处,只要其通过电子方式促成个人之间进行商品销售、服务提供或商品/服务交换/分享,均需履行这些义务。外国平台必须在法国税务机关注册,以获得SIREN编号。

对用户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每次交易中,平台必须向用户提供其税务和社会义务的真实、清晰和透明的信息。平台还必须提供指向主管部门网站的电子链接,包括 www.impots.gouv.frwww.urssaf.fr

年度汇总文件

每年1月31日前,平台运营商必须以电子方式向用户提供其上一年度交易的汇总文件。该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对于2020年1月1日之后进行的交易,平台运营商还必须说明在法国应缴增值税的交易金额,并提供用户识别的补充信息。

季度申报

平台运营商必须每季度申报以下信息:

此申报适用于居住在法国、欧盟其他成员国或与法国签订自动交换信息协议的国家/地区的卖方或服务提供方。某些类别(如公共实体或上市公司)被排除在外。

门槛和期限

1,000欧元的门槛适用于同一用户在同一平台上一年内完成的交易。对于《税收总法典》第150 UA条中提到的费用分摊或个人之间的商品销售活动,门槛提高至3,000欧元,且年度交易次数需至少达到20次。新的申报义务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提交方式

申报文件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格式需符合www.impots.gouv.fr网站“合作伙伴”专区中详述的《技术规范》要求。其他文件格式不被接受。

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个性化税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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