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 : 居住或设立在法国的纳税人必须遵守特定义务申报外币收入:申报境外账户、以欧元和法语提交会计凭证,并使用专用字段填写外币金额。公司需填写2066-SD表格以申报来源于境外的收入。
适用对象
居住或设立在法国的自然人、协会和非商业公司必须申报在境外开立、持有、使用或关闭的账户。此义务适用于收入或业绩的申报。
纳税人还必须自发申报用于计算实际税率的免税收入。
格式和提交方式
会计凭证文件可以按照《税收程序法典》(LPF)第A. 47 A-1条的规定,以纸质或电子方式提交。可接受的格式包括纯文本文件或结构化文件(XML),具体技术规范发布在 www.impots.gouv.fr。
所需文件和信息
会计文件必须以欧元和法语编制。在会计凭证文件中,凭证上标明的外币金额应填入 "Montantdevise" 字段,而 "Debit" 和 "Credit" 字段必须以欧元填写。如果会计中仅记录外币金额,则 "Debit" 和 "Credit" 字段应填写 零 值。
特定模块
收到来源于外国或海外领土的外币收入的公司必须填写补充表格 n° 2066-SD(CERFA n° 11087)。
保存和证明义务
纳税人必须能够在税务机关要求时,提供其享受的税收优惠的证明文件。
金额换算
对于外币交易,换算应使用欧洲中央银行公布的相关年度平均汇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