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对于欧盟内部新运输工具的交易,卖方需提供直接或间接证据证明货物已从法国运出。买方在申请税务证书签证时,需提供包含运输工具识别信息和应税金额的发票(或等效文件),以及(如适用)外国注册证书。对于拟在法国注册的船舶,必须提供外国船籍注销证书。
货物运输或运送的证明
卖方需证明货物确实已从法国运出。证明可以是直接证据(运输文件、承运商发票、保险合同)或间接证据(商业往来信函、订单、买方书面收货确认)。
如果卖方自行组织交付或运输,则需持有由独立第三方出具的两份不相矛盾的证明文件。
买方申请税务证书需提供的文件
为获得税务证书签证,买方需提供:
- 卖方出具的发票或等效文件的正本及副本,其中需包含运输工具的识别信息和应税金额;
- 如运输工具已在国外注册,需提供外国颁发的注册证书正本或副本。
拟在法国注册船舶的特殊情况
对于拟在法国注册的船舶,买方还需提供外国船籍注销证书的正本。该文件需随税务证书签证申请一并提交。
专业交易方之间的文件要求
对于增值税常规纳税人之间的运输工具交付(例如:制造商至经销商),运输工具的识别信息可附在发票的附件中。发票应(如适用)注明首次适航证书或出口适航证书的签发日期。
卖方保存证明文件
卖方需保存证明货物已运出法国领土的文件证据。这些证明可包括买方在另一成员国商业收货确认、买方持有的运输和/或保险文件副本,或其他等效文件。
等待文件期间的担保
如缺少证明文件,卖方可要求买方提供一笔担保金,金额等同于未申请免税时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