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仅新加坡居民明确被排除在法国来源股息的简化程序之外,这是由于法新税收协定规定的特殊条件所致。
确认的排除情况
简化程序允许自动享受税收协定中规定的减税或免税待遇,不适用于新加坡居民。这一排除直接源于1974年9月9日法新税收协定第23条,该条款规定了适用协定优惠的单独程序。
法律依据
排除情况在法国官方文件(BOI-INT-DG-20-20-20-20-20120912)中明确提及。在分析的资料中,未发现针对其他国家或机构的正式排除规定。
排除范围
该排除仅针对新加坡居民。在查阅的文件中,未确认对特定机构(如集合投资计划、养老基金等)或其他国家的其他例外情况。
无其他排除情况
资料中未提及除新加坡以外的其他机构或国家的明确排除情况。因此,简化程序仍适用于所有与法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的居民,除非有未识别的相反规定。
协定背景
法新税收协定要求适用税收优惠时采用特殊程序,不同于标准简化程序。这正是新加坡被特别排除的原因。
分析局限性
可获得的信息仅限于法国官方资料。在分析的文件中,未确认其他排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