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 根据《税法总则》(CGI)第197条规定的情况,一般上限为每个半份额1,791欧元,或每个四分之一份额为该金额的一半。根据您的情况,可能适用1,993欧元、1,069欧元、4,224欧元和1,785欧元的特定上限。适用于2025年收入的某些补充金额不应与一般上限混淆。
一般上限
家庭商数产生的税收优惠不得超过每增加一个半份额1,791欧元。当涉及四分之一份额时,限额为该金额的一半,即895.50欧元。
该上限适用于单身、离婚、丧偶或分别计税的纳税人,在一个份额基础上增加的半份额或四分之一份额。对于共同计税的已婚纳税人,该上限适用于在两个份额基础上增加的份额。
上限限制针对受该限制的半份额或四分之一份额。根据行政解释中所述的情况,夫妻商数不受上限限制。
与某些家庭情况相关的上限
根据《税法总则》(CGI)第197条规定的情况,可能适用以下上限:
- 对于有受抚养子女的丧偶纳税人,如果其减税额受到一般上限限制,所获额外份额的上限为1,993欧元;
- 对于符合CGI第195条第1款a、b和e项规定的某些条款的纳税人,上限为1,069欧元;
- 对于符合CGI第194条第II款规定条件的单身、离婚或分别计税纳税人,因第一个受抚养子女而获得的份额上限为4,224欧元;
- 当子女抚养负担被视为由父母平均分担时,前两个子女各自对应的半份额上限为2,112欧元,即4,224欧元的一半;
- 对于第195条第1款a、b、c、d、d bis、e和f项以及该条第2至第6款规定的情况,上限为每个半份额1,785欧元。当增加部分对应四分之一份额时,上限为892.50欧元。
对于1,993欧元和1,785欧元的上限,减税额不得超过适用上限限制后所产生的应纳税额增加额。
需要区分的补充金额
补充减税额是指在限制家庭商数影响之前计算的税额,与适用该上限限制后得出的税额之间的差额。
对于2025年收入的征税,BOFiP指出,某一类补充减税的最高金额为1,801欧元。其中还提到,对于与在一个份额基础上增加的额外份额相关的补充减税,上限为2,011欧元。
这些金额不能自动等同于1,791欧元的一般上限。现有摘录无法确定1,801欧元是否与第197条规定的上限完全对应于同一种情况,也无法明确2,011欧元金额的全部条件。
上限限制的计算
税务机关会根据您在申报中填写的信息,在清算所得税时自动计算上限限制。
如果您不受上限限制的影响,则不适用任何补充减税。当上限限制适用时,补充减税额根据限制前的计算结果与限制后的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确定。
要点总结
适用金额取决于额外份额或半份额的性质以及您的家庭情况。一般上限为每个半份额1,791欧元,每个四分之一份额为895.50欧元;但根据相关规定,特定上限可能为1,993欧元、1,069欧元、4,224欧元或1,785欧元。1,801欧元和2,011欧元是针对2025年收入征税所提及的补充减税金额,不应将其普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