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 根据来源所列的普通税率,您应记住:2009年和2010年在法国本土进行的投资适用25%的税率,2011年和2012年进行的投资适用20%的税率。从2011年起,税率可能根据住房的整体能源性能进行调整。特别规则尤其涉及6%的税率,以及在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完成的购置。
法国本土投资适用的税率
对于2009年和2010年在法国本土进行的投资,减税税率确定为25%。
对于2011年和2012年进行的投资,规定的税率为20%。该税率应理解为参考规定中提及的普通税率,但不预先排除可能根据投资情况适用的减免或调整。
与能源性能相关的调整
自2011年起,位于法国本土的投资适用税率将根据住房整体能源性能水平进行调整。
现有资料并未完整列出将每个能源性能水平与具体税率对应起来的表格。因此,您无法仅根据这些资料重建一份完整的适用税率表。
对于某些最迟于2011年1月31日以竣工状态购得的住房,存在一项例外:如果预订初步合同最迟于2010年12月31日已在公证人处签署并存档,或已向税务部门登记。现有资料未说明该例外对适用税率的全部影响。
6%税率适用的特殊情况
对于某些最迟于2011年12月31日提交建筑许可申请的住房,如果您无法证明已达到所要求的整体能源性能水平,则减税按**6%**的税率适用。
6%的税率并不是Scellier制度的一般普通税率。它对应于与能源性能及建筑许可申请提交日期相关的特殊情况。
如果在最初承诺期结束后,租赁仍在中间租赁部门继续进行,则**每三年期间6%**的税率也可能构成额外的减税。该额外减税不同于减税的主要税率。
2011年和2012年适用的减免
对于2011年进行的投资,减税税率减少了10%,但须遵守法律文本规定的例外情形。自2012年1月1日起,新的15%减免适用,同样须遵守例外情形。
现有资料无法在此计算这些减免所产生的全部税率,也无法确定所有例外情形。因此,在未核实投资的具体情况之前,您不应机械地将这些百分比适用于25%或20%的税率。
2013年1月至3月完成的购置
对于在20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根据该制度有条件延长安排完成的购置,适用的是截至2012年12月31日对2012年购得住房有效的税率。
该规则并未创设一个独立的新税率,而是指向2012年适用的税率,并以满足延长安排的条件为前提,尤其是最迟于2012年12月31日作出进行投资的承诺。
现有资料未详细说明该延长安排的全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