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 为避免在法国构成常设机构,应将业务结构化,确保不满足双边税收协定和法国法律规定的条件。避免拥有经常代理签约或在合同谈判中发挥主要作用的从属代理人。确保在法国的业务仅限于促销、广告或辅助支持功能,而非企业整体业务的核心部分。
什么是常设机构
常设机构是指非法国居民企业在法国的固定业务场所,可能导致其在法国产生的利润被征税。根据双边税收协定和法国法律,如果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则被视为在法国设有常设机构:
- 在法国有代理人代表其行事,且该代理人经常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发挥主要作用,而企业未对合同进行实质性修改。
- 在法国开展的业务非准备性或辅助性质。
可能构成常设机构的活动
某些活动若以非偶然且非纯辅助性质开展,可能导致构成常设机构。这些活动包括:
- 从属或独立代理人经常代表企业签订合同,或几乎专为该企业服务。
- 在法国谈判并最终确定销售合同,即使合同需由总部正式批准且无重大修改。
- 人为将连贯的业务活动拆分为孤立操作,以规避常设机构认定。
不构成常设机构的活动
并非所有在法国开展的活动都会自动构成常设机构。通常排除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除非这些活动被人为拆分以规避法规。以下活动不构成常设机构:
- 促销、广告或营销,前提是不直接涉及合同签订。
- 存储、展示或交付企业所属商品。
- 收集信息或提供后勤支持,且这些活动非企业整体业务的核心部分。
所需文件
为证明在法国未构成常设机构,必须保留准确的文件记录,证明:
- 当地代理人无谈判权限,仅限于促销或支持功能。
- 合同签订非例行行为,例如企业对当地谈判的合同系统性进行实质性修改。
- 所开展活动的准备性或辅助性质,证明其非企业业务的核心部分。
风险与后果
错误评估在法国是否构成常设机构的主要风险是,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利润将被征税。根据税收协定,非法国居民企业通过位于法国的常设机构获得的利润,将按法国居民企业适用的规则在法国纳税。此外,人为拆分业务活动或滥用独立代理人可能被视为人为规避税收法规,可能面临税务稽查和处罚。
实际案例
- 某代表仅在展会或商业会议上展示外国企业的产品,而无权签订合同,则不构成常设机构。
- 仓库仅用于存储销往其他国家的商品,不构成常设机构,除非其被用于在法国境内直接销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