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总结: 在法国,欧盟内部购置原则上需缴纳增值税。不过,当购置涉及的货物在法国境内交付或进口时本可享受免税,或者未在法国设立的购货方可获得增值税全额退还时,该购置可以免税。对于投资黄金、某些二手货以及三角交易,也存在特殊制度。
《法国税法总则》法典第262 ter-II条规定的原则
《法国税法总则》法典第262 ter-II条规定,以下三类货物的欧盟内部购置免征增值税:
- 在法国境内交付本可享受免税的货物;
- 根据《法国税法总则》法典第291-II条,在法国进口本可享受免税的货物;
- 对于购货方未在法国设立、且未在法国进行货物交付或服务提供的购置,如购货方根据《法国税法总则》法典第271-V条有权获得所购货物应缴增值税的全额退还。
当货物根据《法国税法总则》法典第256 bis-II条被视同为欧盟内部购置时,该制度也涵盖货物的调拨或接收。
在法国境内交付本可享受免税的货物
当同一交易若在法国国内市场进行,相关货物本可享受免税时,该免税规定适用。
您必须能够证明,在法国本可满足该免税规定的条件。该类别涵盖适用国内免税制度的货物,或被视同为免税国际交换的货物。
进口本可享受免税的货物
当货物在法国进口时本可根据《法国税法总则》法典第291-II条享受免税,欧盟内部购置同样免税。
尤其包括:
- 货币、银行券和法定货币,但收藏纸币和硬币除外;
- 由发行机构进口的各种形式的黄金;
- 商业海运船舶、某些用于公海航行或专业海上捕捞的船只,以及救生船和海上援助船;
- 拟装配到上述船只中或用于其海上运营的物品,以及某些用于海上捕捞的设备和渔网;
- 航空公司使用的航空器,前提是该公司的至少80%的服务面向或来自外国,或面向或来自海外省和海外领地,但不包括法国本土;
- 拟装配到上述航空器中或用于其飞行运营的物品;
- 用于为相关船只和航空器以及军舰补给的货物;
- 由发行机构购入的黄金。
由某些未在法国设立的购货方进行的购置
《法国税法总则》法典第262 ter-II条还规定,当购货方未在法国设立、未在法国进行货物交付或服务提供,并且根据《法国税法总则》法典第271-V条本可获得所购货物应缴增值税的全额退还时,相关购置免税。
特殊制度
投资黄金
投资黄金的欧盟内部购置适用《法国税法总则》法典第298 sexdecies A条规定的免税制度。要享受该制度,货物必须符合投资黄金的税务定义,该定义尤其取决于其形式和纯度。
二手货、艺术品、收藏品和古董
当卖方或应税转售商在出发成员国适用了增值税指令规定的特殊制度,尤其是差额利润制度时,二手货、艺术品、收藏品或古董的欧盟内部购置不征收增值税。
该规定涉及由以自身身份行事的应税人或非应税法人有偿购入的货物。相关税务处理取决于出发成员国是否实际适用了该特殊制度。
用于某些制度的货物
《法国税法总则》法典第277 A条还规定,拟置于该条第1°和第2°项所述制度之一项下的货物,其欧盟内部购置免税。
适用第258 D条的三角交易
在三角交易中,当满足《法国税法总则》法典第258 D条规定的条件时,欧盟内部购置不征收增值税。
您尤其需要核实:
- 购货方持有另一个成员国签发的增值税识别号;
- 购货方未在法国设立或进行增值税登记,且未根据《法国税法总则》法典第289 A条在法国指定税务代表;
- 该购置是为随后交付同一货物而进行的;
- 货物直接从购货方进行增值税登记所在成员国以外的另一个成员国发运或运输至后续交付的收货方。
向收货方开具的发票必须以不含税方式开具,并载明购货方的增值税识别号、收货方在法国的增值税识别号,以及以下注明内容:“适用2006年11月28日理事会第2006/112/EC号指令第141条”。
根据《法国税法总则》法典第258 D条,该交易被认定为不征收增值税。它不同于《法国税法总则》法典第262 ter-II条明确规定的免税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