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供的资料中并未明确说明卢森堡雇主的申报义务,主要参考的是法国税收法规。受法国法规管辖的雇主(包括总部设在卢森堡但雇佣法国员工的雇主)必须遵守工资申报、预扣税及社会保险费用分担等方面的特定义务。
哪些雇主需在法国申报工资?
所有支付应税薪酬、工资、报酬或津贴的雇主(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均须提交年度申报。这也包括家政服务或其他服务行业的雇主,不分行业或企业规模。
申报方式:在线或纸质
工资申报可通过以下两种主要方式提交:
- 名义社会申报(DSN),大多数雇主必须采用此方式。
- 表格 n° 2460(CERFA n° 10143),适用于不受 DSN 或年度社会数据申报(DADS)约束的雇主。
根据《税收总法典》(CGI)第 87 条和第 87-0 A 条,月度申报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具体方式由《社会保障法典》或《劳动法典》规定。对于未涵盖在上述法典中的情况,申报应在 1 月 31 日前(年度申报)或扣缴税款的次月前(预扣税)提交给主管机构。
申报中必须包含的信息
工资申报需包含管理人员或高管的以下明细数据:
- 就业费用补贴金额。
- 报销的接待费、差旅费、出差费及其他职业费用金额。
此外,雇主必须在工资簿、文件或等效记录中登记:
- 每笔应税支付的日期、性质和金额。
- 收款人申报的受抚养人数量。
申报期限与频率
申报期限取决于申报类型:
- 年度工资申报(CGI 第 87 条):应在支付工资的次年 1 月 31 日前提交。
- 月度预扣税申报(CGI 第 87-0 A 条):应在扣缴税款的次月前提交。
社会保险费(BRC 或 DUCS)的缴纳频率为每月或每季度,具体取决于工资人数及薪酬支付日期。
雇主参与住房建设的义务
雇主还需履行“雇主参与住房建设义务”(PEEC),这是一项强制性贡献,用于资助住房政策,除非符合未在资料中详述的特定豁免条件。
卢森堡雇主的特定义务
提供的资料中未明确说明卢森堡雇主的特定申报义务。在法国雇佣员工的卢森堡雇主,必须遵守法国的申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