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微型企业制度的营业额上限为:商业活动188,700欧元,服务活动77,700欧元。对于家具出租活动,门槛根据活动分类而异。如果连续两年(N-1和N-2)的年营业额未超过相关限额,该制度将自动适用。
营业额限制
微型企业制度的营业额限制如下:
- 商业活动(销售商品、物品、供应品、外卖或现场消费的食品,或提供住宿):188,700欧元。
- 其他活动,包括服务业:77,700欧元。
这些数值适用于2017年起取得的收入,取代了之前的170,000欧元和70,000欧元的限额。
混合活动
对于混合活动,必须遵守适用于各单独类别的所有限制。例如,如果一项活动的销售营业额低于188,700欧元,且服务营业额低于77,700欧元,则符合限额要求。
家具出租
对于家具出租活动,门槛根据活动分类而异:
- 未分类的旅游家具出租:上限为15,000欧元,减免30%。
- 其他家具出租活动(非旅游或已分类):上限为83,600欧元,减免50%。
制度的适用性
如果年营业额连续两年(N-1和N-2)未超过规定限额,微型企业制度将自动适用。例如,要确定制度在N年是否适用,必须验证前一年(N-1)和再前一年(N-2)的营业额是否未超过各自的上限。
法律修订
这些修订适用于2026年起取得的收入,由2024年11月19日第2024-1039号法律规定。
超过限额
如果超过增值税(免税)门槛,微型企业制度仍有效至超额当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