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在法国(不含海外省)设立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或向欧盟纳税人提供服务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可提交欧洲服务申报(DES)。受委托的第三方也可以代为提交。
谁需要履行申报义务?
欧洲服务申报(DES)必须由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提交:
- 在法国(不含海外省)设有经济活动总部、固定机构、住所或常住地。
- 向另一欧盟成员国的纳税人提供服务,且该纳税人在该成员国设有经济活动总部、固定机构、住所或常住地。
- 根据服务地点的一般属地原则,在另一欧盟成员国提供服务。
谁可以提交申报?
欧洲服务申报(DES)可以由以下主体提交:
- 义务相关主体(即满足上述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
- 受义务相关主体委托的第三方。
排除和说明
即使满足其他条件,在海外省设立的纳税人无需提交欧洲服务申报(DES)。
根据《2006/112/EC指令》第44条的一般服务地点规则,不适用服务地点确定规则的服务不需要申报。
提交方式
欧洲服务申报(DES)必须从第一欧元的相关服务开始申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 在线提交: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www.douane.gouv.fr 上的DES远程服务。
- 纸质提交:仅适用于享受免税额度制度(法国税法总则第293 B条)的服务提供商,使用 CERFA n° 13964 表格。
申报内容
欧洲服务申报(DES)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 服务提供商的识别号码。
- 服务提供商的地址和名称。
- 申报参考期间。
- 在服务应税的欧盟成员国中,服务接收方的识别号码。
- 针对每个服务接收方,已完成服务或已收取预付款的总金额(不含增值税,以欧元计)。